eod项目从策划到落地的全过程
为什么地方政府热衷于包装eod项目?
1)可以缓解环境治理的投入压力。地方的环境治理项目投资额大,投入持续时间长,关键是没有没有直接收益,在政策的约束下还必须得做。2016—2018年,全国财政生态环保相关支出规模累计安排24510亿元,年均增长14.8%,增幅高于同期财政支出增幅6.4个百分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由3.7%提高到4.2%。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大力实施减税降费,各级财政收入持续放缓,财政收支矛盾突出,而生态环境治理任务艰巨,可用财力有限与生态环保资金需求的矛盾进一步凸显。
2)可以借机发展区域经济。eod模式一方面可以将环境治理投入用产业发展的收益反哺,减轻了政府的投入压力。另一方面可以用环境治理带来的外部收益(更好的空气、土壤、水等)来发展相关产业,给地区经济带来正向的发展机遇。
3)可以获得补助和融资支持。财政补贴:2021年11月,财政部正式发布《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管理办法》,提出“用于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的奖补采取项目法分配,工程总投资10-20亿元补5亿,20-50亿元补10亿,50亿元以上补20亿”。最高项目奖补资金比例达60%、金额达20亿。融资支持:银行可以为eod项目提供了大额中长期资金融资服务,截止2021年底,国开行对首批试点项目累计授信额度约520亿元。单个项目最高可以获得项目投资额80%,最长30年的贴息贷款。
4)落地时间快。2021年7月9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与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安徽省分行共同建立安徽省库。成熟一个申报一个,从工作实践来看,eod项目前期申报时间短,落地快,从项目包装到入库审批,再到融资落地,平均周期约6个月。
eod模式官方定义
eod模式的官方定义是2020年《关于推荐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试点项目的通知(环办科财函[2020]489号》中的规定:以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为基础,以特色产业运营为支撑,以区域综合开发为载体,采取产业链延伸、联合经营、组合开发等方式,推动公益性较强、收益性差的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与收益较好的关联产业有效融合,统筹推进,一体化实施,将生态环境治理带来的经济价值内部化,是一种创新性的项目组织实施方式。
eod模式的试点情况
2022年10月21日,在二十大的第五场记者招待会中,生态环境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翟青在与记者交流中提到:2018年以来,生态环境部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推动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创新,截至目前,已指导118个相关项目进入了项目储备库并向一些金融机构进行了推荐,这些项目涉及总投资6700多亿元。2022年入库项目清单还没有发布,2020年36个试点项目、2021年58个试点项目。
第一批36个试点项目所涉及的生态环境保护的治理内容包括了:水环境综合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土壤修复及矿山修复、荒漠化治理、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城市环境综合治理等领域的内容。其中水环境综合治理类项目占到试点项目的45%。
第二批58个试点项目,覆盖省份达到28个省及直辖市,在原有生态环境治理所涉及的范围又扩大到了生态农业、乡村振兴及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等领域,应用场景更加丰富多元,关联产业也更加立体。
目前很多项目在完成入库后陆续进入“城市合伙人”的招投标和开工建设阶段,金融机构也从原来的国开行一家到10家金融机构,相信未来更多省市的地方商业银行也会很快介入进来。
第一批和第二批合计94个eod试点项目主要涉及的关联产业包括:
旅游产业,现代农业,健康产业,节能环保和循环经济,新能源,高端制造,数字经济,产业园区
哪些项目可以包装成为eod项目?
根据环办科财〔2022〕6号《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试行)》文件精神,入库项目的环境治理内容应属于以下八个领域:大气污染防治、水生态环境保护、重点海域综合治理、土壤污染防治、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固废处置及资源综合利用、生态保护修复、其他环境治理。
环境治理项目可以关联哪些产业?
根据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第一批、第二批试点名单,统计目前已入库的项目,其关联的产业门类丰富,主要包括以下类型,涉及一、二、三产多门类,可包括园区开发、城市开发等综合开发项目。在产业选择时,需要考虑产业与环境治理的关联性,构建两只之间的“榫卯关系”。
重读“6号文”
从去年到现在,国家层面的各个相关部委对金融支持污染防治攻坚战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和政策,与此同时针对eod项目更是不断出台和完善政策文件指引。在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开发银行办公室《关于推荐第二批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试点项目的通知》(环办科财函〔2021〕468号)以后,2022年4月生态环境部又下发《关于印发《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试行)的通知 》(环办科财〔2022〕6号),以下简称“6号文”),该文的下发标志着“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管理系统” 已上线并运行,原来每年发文通知的试点模式,正式变为一种可持续的系统化操作,就像ppp当时一样,有了入库的具体标准、也有了线上的申报平台、也变成了一种长期推广的成熟模式,也就是可按照“成熟一个,申报一个”原则,由县级及以上生态环境部门通过该系统线上申报,省级生态环境部门论证评估同意后由线上提交生态环境部。
6号文的出台,对于正在策划和实施的eod项目来说至关重要,因为6号文一直在强调的就是:重点重大项目和融资可落地性。eod项目的体量都是动辄几十亿,没有金融的强力支撑,项目很难落地。
1、“6号文”强调的重大工程项目的内涵:
对污染防治攻坚战支撑作用大、实施必要性强、实施基础好、环境效益显著的重大工程项目。
2、“6号文”的项目入库范围覆盖面更广
“6号文”明确入库范围包括8大领域:
(1)大气污染防治、
(2)水生态环境保护、
(3)重点海域综合治理、
(4)土壤污染防治、
(5)农业农村污染治理、
(6)固废处理处置及资源综合利用、
(7)生态保护修复、
(8)其他环境治理等,
3、对于申报入库条件,6号文列出了具体条件:
1)、入库项目申报主体应为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经营状况和信用状况良好的市场化企业,或县级(含)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等。
2)、项目融资主体应为市场化企业,且其环保信用评价不是最低等级。
3)、治理责任主体为企业的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单个项目融资需求原则上应超过5000万元;其他项目单个项目融资需求原则上应超过1亿元。
4)、应明确项目实施模式。ppp项目需满足国家有关管理要求,应适时纳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ppp项目库。eod项目要参考《关于推荐第二批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试点项目的通知》(环办科财函〔2021〕468号,以下简称《通知》)基本要求,确保生态环境治理与产业开发项目有效融合、收益反哺、一体化实施。
4、“6号文”同时对eod项目还提出了专门的入库条件要求:
1)、地市级及以上政府作为申报主体和实施主体的eod项目,原则上投资总额不高于50亿元;区县级政府作为申报和实施主体的项目,原则上投资总额不高于30亿元。
2)、项目边界清晰,生态环境治理与产业开发之间密切关联、充分融合,避免无关项目捆绑,组合实施的单体子项目数量不超过5个。
3)、加强重大项目谋划,优化项目建设内容,力争在不依靠政府投入的情况下实现项目整体收益与成本平衡。
4)、eod项目中生态环境治理内容需符合入库范围要求,且有明确的生态环境改善目标。产业开发要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空间管控等各项要求,项目实施中严格落实招投标、政府采购、投融资、土地、资源开发、政府债务风险管控、资产处置等各项法规政策要求,依法依规推进项目规范实施。
5、“6号文”同时列出了入库的红线:
1)除规范的ppp项目外,不涉及运营期间政府付费;
2)不以土地出让收益、税收、预期新增财政收入等返还补助作为项目收益;
3)项目实施必须严格依法依规,不以任何形式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eod项目中的两大难点:“收益 融资”
如前文所述,“6号文”出台的目的是:引导金融资金投入,加强金融对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精准支撑,加强入库项目的融资可落地性。这里我们主要分析和强调入库eod项目包装和策划时所需重点关注和明确的项目收益平衡和项目可融资性问题
1、关于项目预期收益来源的计算:
按照国办发〔2021〕40号文的精神,生态保护修复类项目的收益来源方式包括了:项目 产业、项目 碳汇、项目 资源等。即:
1)、可以利用获得的自然资源资产使用权或特许经营权发展适宜产业;
2)、通过经政府批准的资源综合利用获得收益;
3)、对投资形成的具有碳汇能力且符合相关要求的生态系统;
4)、申请核证碳汇增量并进行交易。
按照“6号文”要求:
“除规范的ppp项目外,不涉及运营期间政府付费;不以土地出让收益、税收、预期新增财政收入等返还补助作为项目收益”
实际上每个eod项目的收益来源都会是多元化的,既有主要的收入来源,也有其他的收入来源,以一个特色产业园区为例:既有园区厂房和办公楼宇的租售、也有园区污水处理收入、停车场收入、光伏收入、广告收入等。
2、关于项目的可融资性
1)、金融机构贷款最重视的就是还款来源和还款来源的稳定性。第一还款来源、第二还款来源等等,未来的盈利或者项目收入预测的稳定性和准确性,这些都是影响未来金融机构贷款的核心问题。所以eod项目在策划和包装运作的时候,一定要在实现“自平衡”的基础上,精通于“计算”,就是要科学理性把每一个项目的盈利性、现金流和持续经营的情况作计算和评估,要算清账、算准账,这是未来是否能够顺利拿到融资的关键。
2)、政府主管部门或单位和eod项目的参与方都要学会与金融机构“对话”很重要,很多时候,融资既是标准化动作,也是个不断创新的赋能双赢的动作。要提前和三大政策性银行沟通项目贷款的各种内部评审的条件和要求,提前按照这些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要求来不断给自己的项目做压力测试和极限测试,既要用好政策条件,又要合规合法让多元化的项目收益来源变成符合金融机构审核要求的核心支撑点、甚至是贷款项目的核心亮点和示范点。
3)、关于融资主体:这是一个很关键的话题,也是我们跑了全国20多个省市各级主要领导和社会资本方都非常关注的问题,央国企现在和未来都是融资主体的第一选择,关于eod项目的融资我会写专门的文章来阐述,此处暂不展开。
4)、融资永远是项目落地实施中永恒的话题,很多事情无法永恒,但融资一直都是永恒。而做好融资这件事情,不仅仅是未来的项目实施牵头人的事情,也是政府主管部门给予协同,专业机构参与其中互相赋能的一个过程,往往多方高度协同、多方共赢的状态下更加有利于项目的可融资性落地实施。专业的事情给专业的人来落地,这是八九不离十的规范性常规操作。
eod项目实施有哪些具体落地模式
1)ppp在政府财政支出额度较大,但支出额度未超过财政部规定的上限,且项目实施不紧迫的区域,eod模式可采用ppp方式实施项目。
2)abo在政府财政支出额度较大,但支出额度未超过财政部规定的上限、但项目实施紧迫的区域,eod模式可采用abo方式实施项目。abo模式,一般指授权(authorize)—建设(build)—运营(operate)模式,由政府授权单位履行业主职责,依约提供所需公共产品及服务,政府履行规则制定、绩效考核等职责,同时支付授权运营费用。
3)流域治理 片区开发”在政府财政支出额度超过财政部规定的上限、项目实施紧迫,但土地市场较为活跃的区域,eod模式可采用“流域治理 片区开发”方式实施项目。
4)混合模式在项目具体实施过程中,为了使项目具有更大的可融性及收益性,可将其他有较好市场价值的项目按照特许经营模式进行打包。也可以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土地整治等有较好政策性支撑的项目进行叠加,实现项目的,可融资、可落地、可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