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一、招标项目名称:广西展览馆西街办事楼翻修改造为行政办公楼工程施工
二、招标项目编号:hjzb202001g2-042
三、招标人名称:广西展览馆
地址:南宁市兴宁区民主路12号
联系人及电话: 梁振华 18607715963;
四、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南宁市轨道交通运营控制中心b楼14层
项目联系人:樊琳 联系电话:18607712797
五、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8月19日;
六、更正日期:2020年8月20日;
七、现对本项目部分内容做出如下更正:
1、原招标文件第1页:“拟投入项目经理2020年6月-8月在投标人单位养老保险的缴费凭证复印件” ,现更正为:“拟投入项目经理2020年5月-7月在投标人单位养老保险的缴费凭证复印件”;
2、原招标文件第19页:“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要求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 【未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 2020 年 6 月—2020年8月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现更正为:“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要求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 【未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 2020 年 5 月—2020年7月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原招标文件第19页:“(1)技术负责人为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 10 分;技术负责人为中级工程师职称得 5分。此项满分10 分。【未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2020 年 6 月—2020年8月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现更正为:“(1)技术负责人为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 10 分;技术负责人为中级工程师职称得 5分。此项满分10 分。【未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2020 年 5月—2020年7月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原招标文件第20页:“【未提供投标人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缴纳2020 年 6 月—2020年8月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现更正为:“【未提供投标人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缴纳2020 年 5月—2020年7月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5、原招标文件第22页:“优(7.1-10分):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员、施工员、 质量员、材料员均具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书,且拟投入的项目管理人员完全符合国家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的规定,能完全满足项目施工管理要求,并有一定的储备。
良(3.1-7.0分):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初级技术职称,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基本具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书,且拟投入的项目管理人员基本符合国家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的规定,能满足项目施工管理要求。
差(0-3.0分):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无技术职称,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相应岗位资格证书不齐全,不能满足项目施工管理要求。
未提供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2020年6月~2020年8月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的不予计分。” ,现更正为:“优(7.1-10分):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员、施工员、 质量员、材料员均具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书,且拟投入的项目管理人员完全符合国家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的规定,能完全满足项目施工管理要求,并有一定的储备。
良(3.1-7.0分):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初级技术职称,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基本具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书,且拟投入的项目管理人员基本符合国家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的规定,能满足项目施工管理要求。
差(0-3.0分):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无技术职称,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相应岗位资格证书不齐全,不能满足项目施工管理要求。
未提供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2020年5月~2020年7月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的不予计分。”;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招标人:广西展览馆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