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南宁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业务综合用房勘察已由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桂发改投资[2016]55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南宁铁路运输检察院,建设资金来自发包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南宁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业务综合用房勘察
二、招标编号:hj201501-f26-1
三、建设单位:南宁铁路运输检察院
四、项目地点:南宁市玉洞大道北面、云霞路西面
五、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0648.72平方米
六、招标范围:南宁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业务综合用房的勘察服务。
七、资金来源:发包人自筹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需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工程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须提交的资料: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委托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进行报名。(以上资料须按顺序装订成册,未注明原件的资料提供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报名时提供原件核查。)
2、报名时间:2017年7月20日至2017年7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
3、报名地点:南宁市金浦路16号汇东国际f座26楼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8月10日15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南宁市金浦路16号汇东国际f座26楼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8月10日15时00分在南宁市金浦路16号汇东国际f座26楼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www.gxhjzx.com发布。
十三、pg电子游戏试玩平台网站的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宁铁路运输检察院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西乡塘区南铁北三区 地 址:南宁市金浦路16号汇东国际f座26楼
邮 编:530001 邮 编: 530022
联系人: 黄山 联系人: 黄敏
电 话: 0771-2731158 电 话: 0771-5865250
传 真: 0771-2731158 传 真: 0771-5865250
2017年7月20日